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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网消息,昨天在电视新闻里看到广东的几位药品“砍价专家”,经过多次“砍价”,把报价38元的药品砍到了0.13元;报价8元多的药被砍到8毛钱……
据透露,在1339个报价的药品中,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改剂型、改组方、改规格、改包装的“变脸药”,而真正的新药才35个。但厂家却把自己的产品说得花好稻好,某厂家生产的肺宁丸,每丸仅0.2克,报价却要38.68元。后被“砍价专家”砍到0.13元;某企业生产的痛舒片,报价每片35.68元,经“砍价”后,每片仅0.75元,降价率为97.90%;有一个10毫升的止咳药,报价120元,最后降到6.5元;报价每片5.996元的复方甘铋镁片经“砍价专家”砍价,最后定价为0.785元,价格缩水近九成。即使这样,厂家还有可观的赢利。
在“砍价”过程中,专家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如某洗剂,3克粉剂成本才1.1元,却报价16.5元;有一个2毫升的注射液,厂家乱写用料,夸大数字,照他们写的用料,足以生产几千支2毫升的注射液;还有一个胶囊,每粒0.45克,由丹参等几味药组成,但厂家却把每味药的用料都写成500克以上。
对于那些价格有问题又不肯降价的药品,专家组当场予以否决,不让这些药品流入市场。这些重点监控限额采购的药品,在医院采购的份额不得超过该院采购量的3%,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卡口。
药品流通中的“水分”让人惊叹,“砍价专家”为患者作出的贡献也令人敬佩。
人们常说“晒盐的累死,卖盐的撑死”,说的就是流通领域里的不正常情况。尽管1999年国家已出台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和财政部、卫生部等八个部门也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但由于这都是一些原则,不可能对具体药品的价钱作出规定,国家也还没有在这中间环节加价率上作严格的限制,所以“砍价专家”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笔者以为,这种“砍药价”的做法应该在粮食、副食品、化妆品、家具、黄金、珠宝、装饰、软件等行业推广,因为在这些领域里,也存在着很多“水分”,只有脱去其中的“水分”,才能最大限度地惠泽老百姓。
但是,说到底,“专家砍价”的做法也还是权宜之计,真正合理的价格应当取决于成本与市场。我们应该搭建一个长期监督的平台,对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实行监督,从而形成一种推动中国流通业和生产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真正推动中国流通业的现代化、标准化和集团化。
编辑 于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