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日报报道,1月26日起部分药品价格下降,据统计,这是自1998年2月7日以来,国家发改委(2003年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进行的第21次药品限价。针对这次“限价令”颁布实施对治理“药价虚高”的效果,业内人士多持谨慎态度。
换装上市导致降价失灵
“药品生产企业、供货商的利润薄到一定程度,就会选择放弃市场。”对连续出台限价措施的影响,一位药店负责人断言,一些药品会有在市场上消失的危险。在这家药店销售的西药德巴金,这次限价最高96.8元,零售价定成了96元,而进价就是95.65元,这就意味着近100元的成本,只有0.35元的毛利。“这批货销完,就不再进了。”
药厂不愿生产,中间商不愿意销,医生不愿意开,“降价死”、“招标死”都是这个道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药品作为商品使用必须借助于医生劳动的特殊性,医生开什么,病人吃什么,患者很少选择权。而近年来一些医生受小集团、个人利益驱使,利用病人为治病不惜多花点钱的心理,引导患者吃名药、高价药、进口药。在当前形势下,一旦药价低到回扣没了或极低,这种药将面临“死掉”的危险。据统计,每次降价之后,就会有相当一部分的降价药品撤柜。在前不久刚降价的药品中,有20%的降价药品已经断货,而在2004年降价的24种抗感染药中,也有一半多已见不到踪影。
据了解,一些“死掉”的药,换个药名、换个包装,又变成了新药,一头降价、一头批新药号是限价失灵的主要原因。据统计,近9年来,我国连续21次降低药品价格,共涉及近2000种化学药品和300多种中成药。而与此同时,药品更名或改换包装的现象也是愈演愈烈,仅2004年全国审查通过的新药批号就达1万多个,21批降价药品品种还不到2004年1年批准新药号的1/5。
单纯降价不科学
“这次药品调价,好就好在开始有升有降,而不再一味地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刘本功处长介绍,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而企业不愿生产的“经典药品”不再降价,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当在情理之中,只有以这样的态度处理药价问题才科学。
刘本功坦言,药品降价的目标应该重点放在新药、特药上,而不应该再去搞一刀切,让普药也跟着降。对于那些经过长期临床验证廉价、有效,却仅仅因为价格低面临被淘汰的“经典药品”,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应的价格政策,指定企业生产,确保群众使用。
经典药品多了,高价药也就没了市场,这也是解决药价虚高、群众买不起药、看病贵的一项治本措施。刘本功认为,这将会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治理虚高要斩断利益链
诸多业内人士认为,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复杂化是当前药价虚高的根本原因。山东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者认为,政府可以管药价,却不可能去管企业的具体生产和经营,不可能非要让他们恢复某一种药的生产。而药价虚高的症结出在药品购销、流通中巨大的利益链条上,从药品生产企业到经销商,再到医院、药房、医生,一个个环节经过十几年的博弈,已经形成一条非常“完善”的利益分配链条。不解决药品流通体制问题,仅仅靠行政手段简单地降价,将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甚至是舍本逐末的做法。
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一些大医院为了在药上获得最大利润,纷纷成立下属公司,所有供货商的药品都要先卖给这个所谓的公司,再经公司按15%-20%的比例加成后“卖”给医院。医院从中获得超额利润,并使之合法化,由此带来的药价虚高也更具有隐蔽性。
有业内人士归纳道:构建新的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才能打破当前医药流通领域“价格越高卖得越好”的怪圈,从根本上解决药价格虚高、群众用不起药的问题。引导企业通过简化药品包装、变换规格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成本,在外包装上标注最高零售价格,并保证药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直接配送到城市社区、农村群众手中,也是杜绝经销商层层加码的良策。
编辑 青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