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轰动全国的“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生产销售无批准文号禽流感疫苗案件”日前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呼和浩特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2006年11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根据庭审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于12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内蒙古生物药品厂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60万元,被告人沈红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王家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其余责任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判决。
另据内蒙古金宇集团(行情 资讯)生物药品厂负责人介绍,案件发生后内蒙古生物药品厂即被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在经过2个月的整改后,2006年1月2日通过了农业部组织的停产整改整顿情况和兽药GM P检查验收。1月17日,农业部同意临时恢复该厂口蹄疫疫苗车间的生产。目前,该厂运营正重新步入正轨。
编辑 青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