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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电视新闻报道,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六月一日开始实施。新规与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有许多不同但又相互衔接,市劳动局今天(27日)下午专门对当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解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方式,除了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可以报销以外,其自身的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支付门诊的费用,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就没有门诊报销的项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成年居民只能报销门诊慢性病指定项目以及住院费,而老人和未成年人就可以报销门诊费用,但就有一定的条件。未成年人可以选定一间社区医院和一间大型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在这些医院就医可以报销70%的门诊费用,而到其它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就只能报销40%门诊费用,而且每人每月报销的门诊费用不得超过300元,而老年居民只能指定一间社区医院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而且报销标准为50%,每月最高限额为100元。对于这样的限定,劳动局医保处表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90%的医疗费都属于门诊,所以他们可以报销门诊医疗费,而且门诊和门慢、住院费用三个项目的报销可以叠加,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超过这个限额的医疗费个案只有0.3%,所以可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需求。
编辑 于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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