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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息日报报道,4月10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该市下发《关于完善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共19条意见,对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住院
最高支付限额增加5000元
提高住院补助的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5%;非定点医疗机构35%;将最高住院支付限额增加到成年人2.5万元,未成年人3.5万元。而按照去年的政策,最高住院支付限额成年人为2万元,未成年人为3万元。
连续缴费者每年增加1%的报销比例
建立缴费奖励机制,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居民,每年增加1%的住院报销比例;最高增加幅度不超过5%,对中断缴费的参保居民,再次缴费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补助
剖腹产最高补助800元
根据该通知,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居民的一次性分娩费用及产后并发症纳入住院医疗补助范围,并设立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顺产500元、剖腹产800元。
门诊
医保内药品按100%比例报销
此前,普通门诊每次就诊按50%的比例报销,此次调整为:在医保范围内按实际可支付医疗费用的100%比例报销,直至补助全额用完为止。在门诊报销上,不再考虑个人先自付的费用,医保内的药品和诊疗目录按100%比例报销。
居民可自由选择辖区内医疗机构就诊
参保居民门诊可以自由选择本区、县所辖范围内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此外,转诊制度也有所改变。
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范围扩大
除保留原来的特殊病种外,此次将血透、腹透、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斥药治疗等病种列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提高门诊特殊病种支付比例
取消特殊病种的起付线,提高门诊特殊病种的支付比例,取消不同级别医院的不同支付比例,设立统一的特殊病种支付比例,具体标准为50%。
多个病种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000元
根据不同的病种设立不同的支付限额、单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依旧为800元,但是多个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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