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在我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务必将意见和建议于2008年3月31日前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
联 系 人:张琪 联系电话:(010)88331432 传 真:(010)68315670 电子邮箱:qxzhh@yahoo.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